各区市县(先导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林木种苗打假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种字〔2022〕1号)和大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双打”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大连市林木种苗打假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连市林木种苗打假和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工作实施方案.pdf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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