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大连市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于6月13日至16日,对庄河市、瓦房店市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范围以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苗木质量为主,检查人员先后对瓦房店市元台镇贾高线绿道花街绿化项目、瓦房店市瓦窝镇卢屯村曲王线道路绿化工程、瓦房店市太阳街道王店村陈杨线道路绿化工程、庄河市许岭镇徐炉村道路绿化工程、庄河市大营镇孙得线道路绿化工程进行抽查,共抽检红枫、法桐、红叶复叶槭、海棠等5个批次,苗木合格率为99%。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标签填写不规范,检查人员现场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未发现侵权假冒违法情况发生。
通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为我市生态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林业苗木保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侵权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