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热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7〕23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九洲热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我局矿管处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人:韩宁博     电  话:82637056  

附件:九洲热能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pdf

来源: 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勘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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