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5〕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予以公告:土地证号为大国用(96拨)字第960402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煤气公司,坐落于沙河口区天丰街北侧、御园小区西侧(土地证地址为甘井子区红旗镇马栏子),收回本证全部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平方米(2000坐标系下面积为20007.47平方米)。

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39612561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5日

来源: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沙河口分局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