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政府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7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辽宁同飞矿业有限公司大连杨树房石灰石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我局矿管处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处
电 话:0411-82637056
附件:
辽宁同飞矿业有限公司大连杨树房石灰石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脱密).pdf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