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5〕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位于中山区东港第一小学东、大连京剧院北、龙湖天璞小区南、港东五街以西地块,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15)第0101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群众艺术馆(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2981.9平方米。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82030070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来源: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分局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